“淘宝店主被判刑”与“进博会电商采购1.5万亿”什么关系?
2018-11-13 12: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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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消费者对商品的要求永远是质量、价格、服务体验。国内供给无法满足需求、国际品牌定价歧视以及中国较高的关税,造就了代购等灰色进口模式的萌生。如何引导消费回流,成为近年政府的工作重点。

文| 李成东、赵骐

11月5日,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在上海开幕。官方将活动定义为“中国政府坚定支持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主动向世界开放市场的重大举措”。

国内主流电商积极回应,京东、苏宁、阿里和网易考拉四家电商公司相继宣布进口采购计划,实现共计近1.5万亿元进口。京东宣布直接进口1000亿的大单,而阿里巴巴集团CEO张勇在进博会上宣布未来五年实现全球2000亿美元(约1.38万亿元)进口额。

11月2日,“TSHOW进口服饰”淘宝店上架了“新宝贝”,标题为“失联很久的店主道歉信”。上面写着:“各位亲,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现在广州女子监狱,因为这个店铺做进口代购被判刑十年,并处罚金550万,如有任何未尽的退款之类事宜,请联系我老公,他会全部负责”。

二者,又有什么关系?

►规范代购促消费回流

据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即将发布的《2018年中国进口跨境电商发展报告》数据显示,2018上半年中国进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达1.03万亿元,同比增长19.4%。这部分交易额包含了B2B和B2C(零售)两部分,如果以35%为B2C估算的话,今年上半年跨境零售进口规模约3605亿元。而在3年前的阿里巴巴跨境电商研究报告里面,2015年全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额仅为2480亿元,可以说三年翻了两翻。

这其中有多少是走海关渠道的?商务部数据,2017年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管理平台验放商品总额902.4亿元,其中进口商品565.9亿元,同比增长120%。今年1-8月,中国海关验放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总额达到489.7亿元,接近去年全年水平。

换句话说,就算1-8月的这489.7亿全是B2C商品,那么也只有13.6%的跨境电商进口产品通过海关验放。

除了通过国外网站海淘外,代购和境外消费同样是海外商品进入中国的主要渠道。

没人可以准确说出代购市场的规模。贝恩的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人通过代购买的奢侈品总额为340-500亿元。这一数字显然被低估了,因为没有包含洗护用品等代购热门品类。

境外消费方面,2017年中国游客出境游消费接近2580亿美元,占全球出境游游客总消费的近五分之一。这其中大概有一半被花在了购物上。

海外直邮、个人代购和境外消费虽然满足了国人对进口商品的需求,但却没有被计入中国货物贸易的进口中。如今,通过降低关税和打击私人代购,鼓励、规范包括跨境电商在内的正常一般贸易进口渠道,对于中国来说有多重意义。直接的说,只有打掉个人代购的一千亿美金,才能满足阿里接下来未来五年的2000亿美金的采购计划。不然阿里买了2000亿美金的商品卖给谁?但意义,也绝对不局限于替代价值。

1. 有利于改善消费者权益。代购、海淘等模式中充斥着假货、次品,出口转内销,说一半也不夸张。同时售后服务无法得到保障。打击代购,引进海外正规商家,有望解决上述问题。

2. 优化、简化消费体验。跨境电商平台可以提供消费者更加便捷的购物体验,打击中小代购,将采购额集中在主流平台手中,从而优化消费者整个购物流程。

3. 倒逼产业升级。中国以往的资源集中在出口领域,在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后,出口下降,制造业出现产能过剩的情况。此时,进口在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当中的重要作用有望再次体现。改革开放40年的经验早就证明通过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装备,可以有效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竞争力。

4. 改善贸易摩擦,进一步增强中国话语权。降低关税、打击代购有望扩大中国进口金额,从而缓解中国长期贸易顺差带来的压力。同时,美、日、韩、澳等国均为个人代购主要采购国,一旦关税覆盖了这部分进口商品,无疑将增加中国面对这些国家的筹码。

综上所述,建立进口阳光跨境网购渠道,清理个人代购等“灰色”入境方式,不仅可以实现产品追溯与监管规范,保障消费者权益,还可以引导境外消费回流,倒逼国内产业发展升级。同时,配合关税下调等政策,有望改善中国和其他国家的贸易商品结构,缓解贸易发展不平衡所带来的问题。

中美贸易战,逼着中国必须加大力度开放市场。不只是向美国开放市场,而是向全球开放市场。不是对美国妥协,本质上开放市场,给其它国家机会,避免在与美国谈判的过程中,遭遇围堵。

淘宝店主判刑,已经是非常明显的风向标时间。如果二者关系,还不清楚,我再补一个新闻,一个月前的新闻。

►电商法实施在即 个人代购前景黯淡?

当大佬们纷纷表态要“为国进口”之时,网上的一张截图引起了代购圈的热议。

据了解,一名来自广东的卖家从2015年开始在香港批发服装和各种服饰,主要通过快递邮寄从香港寄入境内,然后在淘宝上出售。2017年3月21日,在从香港回珠海时,她被抓获。海关根据其在香港近年的信用卡刷卡记录,认定该店主走私商品总值一千多万,逃税三百多万。

今年8月31日通过《电子商务法》将在2019 年1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第11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同时,即便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也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这表示 C2C电商(包含个人代购)、微商、直播代购等均被视为“电子商务经营者”,需要依法缴税。

税的问题始终是中小电商的难言之隐,国内外都一样。但这一案件的特别之处在于它不仅仅是一件逃税案,更是一起走私案。

根据《刑法》和《走私本法》相关规定,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谓“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的定义是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所以,10年其实已经是最低刑期了。

这并非个人代购首次涉及走私罪名。离职空姐李晓航因多次携带从韩国免税店购买的化妆品入境而未申报,于2011年在首都机场被捕,并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被提起公诉。最终,李晓航被判有期徒刑3年,罚金4万元。

代购以往在税务上的主要问题是利用行邮税查验率的漏洞,把商品以个人自用的名义进口到国内,然后再销售给消费者。随着审查力度的加大,如果明年起所有代购都依法登记的话,这些违法行为将得到遏制。如果承担税务成本,个人代购的价格优势将不复见。以化妆品和洗护用品为例,其税率分别为50%和25%,一旦足额缴税,代购成本会接近甚至超过国内正常渠道价格,海外代购将没有任何意义。

►代购案的后续影响

2011离职空姐李晓航多次携带从韩国免税店购买的化妆品入境而未申报,逃税113万余元,一审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金50万元。2013年5月,北京高院二审将此案发回重审,12月17日,判决李晓航有期徒刑3年,罚金4万元。

中国有没有法律,有,但也不是严格执行的。因为这类的情况很普遍,代购在淘宝上简直太多了,逃税也是普遍的,随便找一家都是百万级别够判十年的。这个事情,淘宝是否知道?当然知道,为什么不制止。是否有连带责任?

另外还有当年的“空姐代购案”在卖家圈有非常大的影响,但其实大家都没有真正当回事。知道违法,也一直在做。为啥,因为觉得法不责众,这样的代购太多了,不会抓自己。但这样的事情,换成在美国,就没人敢这么明目张胆的走私,尤其是已经有前车之鉴的情况下。任何一个电商平台不会支持这样明显不合规的业务。因为这样的平台会被罚死!

美国的法律是当真的,中国的法律,是看情况处理的。另外大多数的代购店主,也是有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而不是真的不懂法。所以我们认为,不会对代购行业构成根本性影响,具体要看国家的执行力度,也包括阿里等电商平台是否配合打击非法职业代购行为。

为何?

在淘宝搜索“德国”,跳出来的第二个关键词“德国代购”,还有详细代购分类。公检法要抓人,不要太容易了。证据确凿!

所以大家也不必夸大淘宝代购案的影响,也不是第一次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存在即合理,代购行业,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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